冷門且實用的法律常識!
一、不要什么事情都打110
嚴格意義上講,這點甚至算不上什么法律常識,但是太基礎了又太多人不知道了,只有單獨列出來放在最前面。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遇到意外事故的第一反應就是打110,讓警察來幫助我們解決問題,其實110受理管轄只有刑事案件;治安事件;危及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;事故事件;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;緊急求助;違法違規行為這七大方面。
除此之外,你打110也沒辦法,不如打下面這些更專業的電話: (1)12345 當地政府一切投訴,俗稱市長熱線。 這個電話一般用于提建議,問行政方面的問題,表揚政府工作人員,或者舉報違法犯罪。如果要投訴當地政府,就不要打這個電話了,打中央組織部“12380”網上舉報受理電話。 (2)12320衛生局 醫療機構投訴,醫患糾紛,假藥投訴舉報 (3)12358 發改委價格投訴 買到不合理定價的商品都可以打這個電話投訴。 (4)12369環保局 污染投訴,噪音污染、燈光污染、環境污染等 (5)12398電監局 電力投訴 (6)12365 質監局質量投訴 (7)12333勞動局 勞務、勞資糾紛投訴,不付工錢,不保障勞工權益 (8)12316農業局 三農問題投訴 (9)12350 安監局安全投訴 (10)12319 市政監管 市委投訴,有的地方叫城管。 一般的擾民時間,比如樓下KTV太吵了,打這個電話就成。
2、打官司不一定要請律師
尤其是證據充足的案件 其實法律關系相對簡單的案件是可以不請律師自己打官司的,比如說雙方爭議不大的離婚案件、債權債務關系等,只要你覺得自己證據足夠,贏面大,完全可以自己來打官司,不過需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。 一般準備材料包括起訴狀、原被告雙方的主體材料、證據材料,不過相對復雜的案件還是建議大家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。
3、買到過期食品至少可以索賠1000
如果在超市你買到了過期食品,那么恭喜你要發一筆小財了。根據《食品安全法》第148條規定:消費者有權向商家或生產廠家要求退錢。并要求支付價格10倍或損失3倍賠償金,最低賠償金為1000元。 當然,現在大型超市管理還是比較好的,很難遇到過期食品,如果你“有幸”遇到了,付款后一定要保存好商品和小票,然后到服務臺索賠,如果索賠無效可以撥打12331食藥監管電話舉報。
4、飯店、酒店禁止自帶酒水是違法行為
飯店、酒店禁止帶酒水我們大家都習以為常,其實他們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九條規定: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。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這種情況,可以撥打12315消費者電話舉報。
5、法院打官司要收費
但不一定要你掏錢 我們生活中遇到不可協調糾紛,第一反應大概就是打官司,但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實法院打官司是要收費的,叫案件受理費。對不同的案件收費標準不同,有按件收的,有按訴訟金額比例收的,比如財產案件不超過1萬元的,每件交納50元,比如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。只不過是由原告預交,根據案件判決結果,由敗訴方承擔。
我們自身權利受到侵害時,就算法院打官司收費,我們也是應該積極運用法律武器來捍衛我們的權利。